河北省文物局关于清西陵泰陵彩画保护修缮工程(一期) 设计方案的批复
冀文物发〔2024〕465号
保定市文物局:
你局《关于报审清西陵彩画保护修缮工程(一期)设计方案的请示》(保文物字﹝2024﹞88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方案。
二、工程实施前,补充病害修复试验技术工艺路线,以及必要的实验数据支撑,如颜料层回贴加固试验中各种溶液渗透性数据,外观色差和光泽度检测数据,空鼓地仗灌浆效果对比数据等。一次清洗时不同意采用拓包按压,应使用表面活性剂贴敷。地仗加固不同意使用油满原液,应稀释后使用。不同意重新补绘神功圣德碑楼西山面外檐上架彩画。
三、工程实施中,进一步加强现场情况的研究,做好设计的跟进与服务,确保工程实施后整体效果。做好施工前及施工过程中的记录,如有重要内容变更,应依规履行报批程序。
请你局按照《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加强对该工程项目的管理,做好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工程完工自验合格后,及时报请验收。
河北省文物局
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