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文物局 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转发《国家文物局 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文物局、雄安新区宣传网信局,各市(含定州、辛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雄安新区管委会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近日,国家文物局、自然资源部印发《国家文物局 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通知》(文物普查发〔2024〕39号),现予转发。请你们以习近平文化思想为引领,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重要论述和文物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密切沟通协作,提升地理信息数据资源保障与监督信息系统共享等方面工作水平,建立健全文物保护前置机制,强化文物遥感监测与安全保障,推动普查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国家文物局 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通知
河北省文物局
河北省自然资源厅
2024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