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启动以来,石家庄市四普办积极主动作为,市县协调联动,各项工作任务按照计划有序推进,普查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强化督导推进。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进入实地调查阶段以来,在省四普办开展指导督导的同时,石家庄市四普办抽调骨干力量组建了6支督导组,按照分区包县的原则,每半月对各县域普查单元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一次实地督导。通过查阅资料、实地检查、座谈交流等方式,及时发现各地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督导推进各县域单元普查工作。
强化力量整合。石家庄市四普办充分组织辖区内文物行政部门、文物保护和考古工作机构、文物保护单位管理机构、博物馆及社会力量等,系统谋划、统筹推进普查工作。积极引入社会专业力量开展合作,目前已有6家专业机构参与到普查工作中,通过发挥其设备、技术、数字化等优势,开展测量、绘图、标本采集、拍照等工作,进一步强化了一线普查力量。目前各县域普查单元实地调查启动率已达100%。
强化质量管控。石家庄市四普办始终秉持“质量第一”的原则,严把普查质量关。针对实地调查阶段各地遇到的各类技术性难题,市四普办统一进行了梳理、分类、汇总,组织省考古院、省古建院相关领域5名专家开展实地全覆盖巡回指导,为一线普查队员答疑解惑,对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及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其他等六类文物的数据采集、数据填报等环节做了进一步规范,有效促进了全市普查数据质量的整体提升。
强化专业培训。石家庄市四普办注重加强专业培训,通过培训培养锻炼专业人员,不断提升普查队员专业素质,计划于9月下旬和11月中旬组织开展全市四普工作阶段性培训和阶段性专家讲评。通过县(市、区)普查成果演示、专家讲评和各普查队经验交流相结合的方式,明确文物信息填写、照片拍摄、图纸绘制等方面的规范标准,及时纠错纠偏,进一步规范统一普查流程和普查标准,不断提升石家庄市整体普查质量和水平。
在下步工作中,石家庄市将继续按照国家、省四普工作安排,紧盯中心任务,加大指导督导力度,严把普查质量管控,确保四普各项任务高标准高质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