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文物局 河北省商务厅关于转发《国家文物局 商务部关于做好商务领域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河北省文物局
日期:2024-07-26 09:35:58
【字号:

冀文物发〔2024〕358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文物局、雄安新区宣传网信局,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商务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

近日,国家文物局、商务部印发《国家文物局 商务部关于做好商务领域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通知》(文物普查发〔2024〕32号),现予转发。请你们深入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充分认识开展文物普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沟通协调,密切协作配合,做好商务领域文物线索梳理与调查认定工作;建立完善常态化文物保护管理协调机制,积极宣传文物普查工作;切实做好商务领域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

附件:国家文物局 商务部关于做好商务领域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通知

河北省文物局

河北省商务厅

202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