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文物局关于印发《汛期全省文物博物馆单位检查督导方案》的通知
来源:河北省文物局
日期:2024-07-15 16:57:00
【字号:

冀文物发〔2024〕299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文物局,雄安新区宣传网信局,省直各文博单位,局机关各处室:

当前,我省已进入主汛期,强降雨、强对流和大风等极端天气多发频发,易引发坍塌、山洪等次生灾害,严重威胁文物安全。为进一步加强汛期文物安全工作,我局制定了《汛期全省文物博物馆单位检查督导方案》,现印发你们,请参照上述方案,制定本级汛期文物安全检查督导措施。

河北省文物局

2024年7月15日

附件:

汛期全省文物博物馆单位检查督导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防范应对近期强降雨工作视频调度会议精神,按照省文化和旅游厅工作安排,省文物局为全面保障汛期文物博物馆单位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督导时间

方案印发之日至9月30日。

二、分组安排

第一组:罗向军

根据工作安排,随时对局督导组和各地工作情况进行抽查。

第二组:徐艳红

包联市:石家庄市、邢台市、邯郸市、雄安新区

责任处室:办公室(机关党委、人事处)、博物馆与社会文物处

第三组:张建勋

包联市:张家口市、廊坊市、辛集市

责任处室:规划财务处、文物保护处(世界文化遗产处)

第四组:李英

包联市:承德市、保定市

责任处室:督察处(政策法规处)、考古处

第五组:孙晶昌

包联市:秦皇岛市、唐山市、沧州市、衡水市、定州市

责任处室:革命文物处、科技教育处

三、检查督导内容

主要抽查督导市级文物主管部门汛期文物保护工作措施,具体检查以下内容:

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岳阳市华容县团洲垸洞庭湖一线堤防发生决口作出的重要批示精神,坚持文物安全底线思维,全省文博系统要扎实做好汛期天气防范应对工作,全力保障文物和人员安全。

(一)压实安全责任落实。各地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协调机制,深入查漏补缺,补齐短板弱项,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做好汛期、暑期文物安全工作,全力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进一步压实文物安全责任,把责任细化到提示、隐患排查、应急救援、值班值守等各个环节。各级文物部门要主要领导亲自调度,坚决落实文物保护责任,进一步细化极端天气防御应对措施,提前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各市要组织县区文物部门,针对本地开放文博单位、重点文保单位、文物保护和考古工地,全面梳理掌握防汛工作重点领域,做到底数清楚。

(二)细化应对措施。要根据气象预警信息,及时关闭开放文博单位和文物工地,撤离相关人员。

各级文物主管部门和文博单位要健全完善应急预案并演练,明确应急处置措施,备好防灾救灾物资,会同相关部门将防灾措施做到前头。各地要重点排查古桥、古城墙、木结构建筑、石窟寺、土遗址等易受灾害影响的不可移动文物,以及开放文博单位、文物保护工程工地等的安全隐患,发现险情和隐患的,要及时采取关闭、支护、加固、苫盖等针对性措施。各地要特别关注此前曾经受灾的文博单位,避免文物重复因灾受损。文物出现重大险情需要抢救性保护的,要及时依法依规实施。

文物保护处要重点排查文物保护工程工地等安全隐患;考古处要重点排查考古发掘工地等安全隐患,尤其要检查考古发掘工地排水设备、沙袋等防汛物资是否放置到位,探方及重要遗迹是否做好覆盖等防护措施;博物馆与社会文物处要重点排查开放文博单位、纪念馆、文物库房等场所的安全隐患;革命文物处要重点排查革命题材纪念馆、革命文物保护工程工地等场所安全隐患,确保文物安全。

(三)加强应急处置和值班值守。各级文物主管部门和文博单位要严格做好预案,做好物资和人员准备,适时启动应急响应。突发文物险情、灾情的,要科学应对,避免文物损失和人员伤亡。要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 24 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遇有文物险情、灾情等,按规定时间和程序,及时报送相关情况。

四、督导方法

各组要以明察暗访为主,重点查隐患,提建议,所有的问题要录像、拍摄照片。主要抽查古桥、古城墙、木结构建筑、石窟寺、土遗址等易受灾害影响的不可移动文物以及开放的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工程工地和博物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坚决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各组、各部门要制定工作计划,明确检查范围和重点,全面指导地方文物主管部门汛期文物保护工作。

(二)严格整改要求。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突出问题,要指导相关单位迅速列出整改措施和责任清单,逐一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要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在安全隐患未消除之前,文物博物馆单位应当加强防范措施,保障文物和人员安全。

(三)强化督导问效。要督导各级文物主管部门组织力量深入文物博物馆单位和文物保护工程工地进行严督细查,确保汛期防范应对措施到位、问题隐患整改到位、值班值守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