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文物局关于转发《国家文物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全国文物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河北省文物局
日期:2024-07-14 16:49:00
【字号:

冀文物发〔2024〕294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文物局,雄安新区宣传网信局:

现将《国家文物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全国文物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文物督函〔2024〕880号)转发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高度重视文物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认真组织报送文物行政处罚案卷,2022年6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期间立案并已结案的文物行政处罚案卷均须报送,相关案卷材料请于7月25日前报至省文物局。

案卷纸质材料、U盘、光盘请邮寄至省文物局督察处,电子版(PDF格式)发送至a85377029@163.com。

联系人及电话:翟龙 15532193389

附件:国家文物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全国文物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

河北省文物局

2024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