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文物局关于永年城南城墙保护修缮工程设计方案的批复
冀文物发〔2024〕268号
邯郸市文物局:
你局《关于呈报〈永年城南城墙保护修缮工程设计方案(修改稿)〉的请示》(邯文物呈﹝2024﹞34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方案。
二、工程实施前,补充、修改以下内容。
(一)细化修缮措施。核减注浆加固面积,进一步勘察松散脱空或裂隙发育区病害程度,明确标准界定,研判干预力度。修缮做法表、图纸等表达的工程内容应与方案三中红机砖墙修缮做法保持一致,不同意对未残损面层红机砖剔除后用青砖替换。优化工艺,确保表面涂层的牢固度和有效时间。补充铲除城墙外侧青砖砌体表面青色涂料及清理城墙内侧表面泛碱的具体做法。
(二)完善顶面揭墁做法。顶面揭除三七灰土后应补充勘察灰土下墙芯现状,如出现墙芯松散或杂填土时,应采取措施夯实或换土,保证墙芯稳固。
三、工程实施中,进一步加强现场情况的研究,做好设计的跟进与服务,确保工程实施后整体效果。做好施工前及施工过程中的记录,如有重要内容变更,应依规履行报批程序。
请你局按照《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加强对该工程项目的管理,做好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工程完工自验合格后,及时报请验收。
河北省文物局
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