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文物局关于承德县明长城抢险加固工程设计方案的批复
来源:河北省文物局
日期:2024-06-22 17:12:00
【字号:

冀文物发〔2024〕263号

承德市文物局:

你局《关于上报<承德县明长城抢险加固工程设计方案>的请示》(承市文物呈﹝2024﹞46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方案。

二、工程实施前,修改完善以下内容,经你局核准同意后,报我局备案。

(一)细化现状勘察,突出结构性病害。细化敌台歪闪、倾斜等典型病害的位置、范围及程度描述,深化结构稳定性评估,补充现状照片,加强与方案措施对应性,明确钢架支护措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一步研判7号敌台西北立面裂缝产生的原因是否和地基基础有关。

(二)完善保护措施。加强4号、7号敌台地面、顶面及铺房基址原形制研究,方案中地面、顶面揭墁以及增设石质排水嘴措施易造成形制混淆,应在保护原形制基础上,制定更合理的排水措施。1号敌台一层地面严重坑洼不平部位应补充平整措施。对于局部坍塌影响稳定的部位,应采取适当补砌措施确保周围墙体稳定,如4号敌台东立面、南立面坍塌的箭窗,7号敌台西北立面箭窗上部,7号敌台东南立面角部悬空的条石等。4号敌台采用钢丝绳箍固方式不合理,应采用刚性拉结方式。支护钢架与敌台墙体之间应设防腐木隔层,镀锌钢管及钢板表面需防腐,色彩与青砖相协调。补充残缺券道顶部清理后的防雨水渗入措施。细化墙体裂缝灌浆具体操作步骤,保证灌浆密实。

(三)规范图纸表达。细化实测图病害标注,完整表达病害类型、程度、范围,校核与方案图对应性。细化不同券道顶部支撑钢架安装图,不应采用标准构件图。4号敌台剖面图中补绘钢架。纠正7号敌台西南面顶面墙体位置绘制错误。

三、工程实施中,进一步加强现场情况的研究,做好设计的跟进与服务,做好施工前及施工过程中的记录,如有重要内容变更,应依规履行报批程序。

请你局按照《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加强对该工程项目的管理,做好工程资料的校核、收集、整理工作,工程完工组织验收合格后,及时报请验收。

河北省文物局

2024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