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文物局关于转发《国家文物局关于古莲花池建设控制地带内胜利街、菊胡同片区修缮改造项目的批复》的通知
冀文物发〔2024〕204号
保定市文物局:
现将《国家文物局关于古莲花池建设控制地带内胜利街、菊胡同片区修缮改造项目的批复》(文物保函〔2024〕561号)转去,请你局根据意见要求,指导相关单位对所报材料进一步深化前期勘察,优化设计方案,细化保护措施,校核、规范文本和图纸,逐一补充完善各建筑修缮改造设计图纸等内容,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后实施。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全程监管,确保文物安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有文物遗存等重要发现,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研提保护措施。
请你局结合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指导莲池区政府和相关单位落实“先调查、后建设”要求,对胜利街、菊胡同片区内建构筑物进行全面调查,对符合文物认定标准的,依法认定登记,并按照文物保护原则进行修缮。
此复。
附件:河北省文物局关于转发《国家文物局关于古莲花池建设控制地带内胜利街、菊胡同片区修缮改造项目的批复》的通知
河北省文物局
2024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