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文物局关于转发《国家文物局关于清东陵裕陵古建筑彩画保护(一期)项目设计方案的批复》的通知
冀文物发〔2024〕190号
唐山市文物局:
现将《国家文物局关于清东陵裕陵古建筑彩画保护(一期)项目设计方案的批复》(文物保函﹝2024﹞466号)转去,请你局指导项目管理单位,认真研究批复文件,按照修改意见要求,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经你局初审同意后,报我局核准。
附件:河北省文物局关于转发《国家文物局关于清东陵裕陵古建筑彩画保护(一期)项目设计方案的批复》的通知
河北省文物局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