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普查是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国家文化安全的重要保障,是文物事业立足发展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通知》要求,文物普查从2023年11月开始,到2026年6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此次普查将全面、客观地掌握不可移动文物资源的基本状况,计划用近3年时间形成不可移动文物数量、保护级别、文物类型、年代、权属、使用情况、保存状况等相关统计数据,为建立全国不可移动文物资源大数据库提供基础信息数据支撑。
自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开展以来,涉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文物普查工作,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部署要求,明确普查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严格遵循普查规程,不断推动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向更高水平迈进。
2月4日,县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涉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成立了涉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实行由县委、县政府主管领导任组长的双组长制,负责普查组织实施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审定普查总体方案,并设立了涉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实施文物普查具体工作。
3月8日,涉县召开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部署会,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组长薛顺利出席会议并讲话。强调要精心组织,做到领导到位、保障到位、配合到位,确保文物普查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4月17日,政府副县长石海焕主持召开全县文物工作会议,对我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做进一步安排部署。强调要聚焦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任务,明确时间表、流程图,全面梳理摸清全县文物底数和保存现状,分级分类详细登记造册,为全面开展普查工作奠定基础。
4月19日,涉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李彦林带队赴全国文物“四普”工作省级试点县(市)武安现场学习考察“四普”工作。学习武安市“四普”工作思路、普查队伍建设、普查业务培训、普查宣传工作等方面工作开展情况,特别是在实地调查工作中普查软件操作,普查队伍人员分工、普查设备应用等方面的经验与做法。
4月份以来,涉县集中力量开展专业技能与业务素质培训,采取以老带新、以学代训等方式,熟练掌握普查工作基本要求、工作流程和填报标准,提升业务水平,为文物普查提供坚实的队伍支撑。同时,制定完善涉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实施方案、宣传方案,方案明确了普查目标、主要任务、实施步骤、保障措施,为全面掌握全县文物资源状况、全面推广文物普查工作,深入推进文物保护工作打好了基础。
5月12日至16日,涉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办公室安排2名业务骨干参加河北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政策辅导与业务交流活动(第一期)。培训内容包括田野考古调查、地上文物调查基础知识,不可移动文物违法案件形势分析,不可移动文物认定、分类、定名、年代、计量标准解读,登记表和著录说明解读,普查系统与软件安装使用、实地调查现场教学等。
近日,涉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专题会议,启动涉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实地调查工作,邀请河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一地质大队地理信息技术所副所长李俊杰,测绘工程高级工程师郭峰携带RTK设备(实时动态差分定位系统)参与实地调查工作,借助地质部门的专业技术力量,助力涉县四普文物普查工作的高效开展。
涉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队以平安街道办南岗上村关帝庙为试点开展实地调查,普查队员利用多种文物普查设备,对文物点进行测量、绘图、拍照、资料登记等,通过实地走访,与当地村民沟通了解具体情况,认真做好文物空间位置、保护级别、文物类别、年代、权属、使用情况、保存状况等基础信息和相关资料的采集和登记工作,以便后期形成完整的不可移动文物登记表,并上传至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综合管理系统。
目前,我县主要采取文物保护与规划勘测专业力量相结合的模式,组建专业文物普查队伍,在普查中,普查队伍将明确责任分工,严格规范操作流程,确保高质量完成普查任务。下一步,涉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将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在省、市四普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扎实做好实地调查与信息采集、数据提交、分级审核、成果汇总等全过程工作任务,加大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力度,全面推进全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各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