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文物局机关采购内部管理办法(暂行)》,现就“第二届晋冀鲁豫四省革命文物优秀讲解交流推介活动”进行比选采购,欢迎具有相关资质和能力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名称
第二届晋冀鲁豫四省革命文物优秀讲解交流推介活动
二、项目服务要求
(一)活动组织:
1.起草活动执行方案。
2.活动形象及其相关画面和物料设计制作。
3.活动预热片的剪辑包装制作。
(二)推介活动实施:
1.整理汇总四省初选阶段报名资料,并将文稿辑印成册。
2.组织权威专家进行史实审核。
3.推介活动现场布置。
4.活动执行(包含现场比赛、颁奖仪式及摄影摄像等)
5.奖杯、证书制作等服务。
(三)同期活动组织:
1.组织讲解员现场交流学习。
2.组织召开革命文物片区工作交流会。
(四)集中展示宣传:
对推介活动获奖选手完整视频和优秀选手精彩选段,进行统一剪辑包装制作,用于四省媒体展示宣传。
(五)技术参数要求
1.比选报价:项目预算金额为24万元,供应商的报价应包含所有费用,且不得超过预算。
2.项目实施地点:河北省文物局指定地点。
3.项目完成时限:2个月。
4.付款方式:以最终签订合同为准。
三、比选相关事宜
(一)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具有相应项目资质及工作经历的机构和团队。
2.具备良好的社会形象和商业信誉。
3.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度,财务会计制度健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二)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比选响应文件应包含以下内容:
1.法人代表人证明或其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
2.营业执照、信用证明等供应商资格证明相关材料。
3.比选报价一览表及明细表。
4.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5.项目执行方案。
6.项目人员团队配置情况。
7.服务质量保障措施。
8.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均须A4纸打印,按顺序左侧胶装成册。供应商须提供正本一份、副本两份,统一密封并注明项目名称和及供应商名称后提交。供应商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三)比选响应文件提交
比选响应文件必须在规定的截止时间(2024年4月28日17:30)前,以纸质形式(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河北省文物局(石家庄市长安区西大街46号)103房间。
(四)比选组织安排
1. 比选时间:2024年4月29日。
2. 比选地点:石家庄市西大街46号河北省文物局。
3. 评审标准: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评分标准见附件。
四、其他说明
1.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报名联系人:卢炜超 联系电话:0311-85377035
项目联系人:刘 辉 联系电话:0311-85377008
2.供应商参加本次比选,即视同接受公告全部内容,参加比选产生的费用及责任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河北省文物局需对本公告进行修改、补充时,将在河北省文物局官网上发布《比选变更公告》,供应商应当及时关注项目交易信息。发出的修改、补充公告,与本公告及相关交易文件具有同等效力。若与本公告及相关交易文件有矛盾时,以日期在后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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