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文物局关于2023年灾后保护项目——清西陵泰陵保护修缮工程设计方案的批复
冀文物发〔2023〕533号
保定市文物局:
你局《关于报审2023年灾后保护项目——清西陵泰陵灾后保护工程勘察设计方案的请示》(保文物字〔2023〕115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方案。
二、工程实施前,补充病害照片,进一步明确具体部位、受损程度,核查全景与细节照片对应性;细化五孔桥西侧南泊岸保护措施,明确柏木桩材料及做法要求等;补充围堰施工具体措施;明确背里砖垒砌粘接材料;补充丁石尺寸和设置要求。
三、工程实施中,加强现场情况的研究,进一步细化技术措施,完善工程图纸内容,做好施工前及过程中的记录,如有重要内容变更,依规履行报批程序。
请你局按照《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加强对该项目的管理,做好工程资料的校核、收集、整理工作,工程完工自验合格后,及时报请验收。
河北省文物局
2023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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