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文物局关于承德县明长城抢险加固工程立项的批复
冀文物发〔2023〕350号
德市文物局:
你局《关于上报承德县明长城抢险加固工程立项报告的请示》(承市文物呈〔2023〕58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承德县明长城抢险加固工程立项。
二、在编制工程技术方案时,遵循“最小干预”原则,加强现场勘察,严格控制工程规模和范围,制定有针对性的保护措施,确保文物安全。
请你局指导当地文物部门,根据上述意见和《文物保护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试行)》的有关规定,编制设计方案,按程序报我局审批。
河北省文物局
2023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