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文物局关于清西陵监测预警系统项目建设方案的核准意见
来源:河北省文物局
日期:2022-12-15 20: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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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文物发〔2022〕457号

保定市文物局:

你局《关于报审清西陵监测预警系统项目建设方案的请示》(保文物字〔2022〕115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一、所报方案基本符合《国家文物局关于清西陵监测预警系统项目建设方案意见的函》(文物保函〔2021〕189号)要求,现予以核准。

二、对方案提出以下修改意见

(一)进一步完善监测内容。对反映风水理论的山形水系(包括遗产区、缓冲区和环境协调区)进行评估,并明确监测措施;补充松林虫害评估和监测内容。

(二)明确建构筑物监测点位,补充立面或剖面图标注具体位置。

(三)细化监测设备安装及技术要求。安装在文物本体上的设备应采用无损安装,可开展小范围监测设备安装、布线、调试工作,确保文物不受损后,再进行规模作业。无法实现无损安装的,应评估对遗产本体的影响。

(四)明确开挖地下管线工程的具体范围、开挖方式、埋深和地表恢复措施,补充文物影响评估。

三、工程实施中,注意加强现场情况的研究,做好设计服务与跟进,做好施工前及施工过程中的记录,如有重要内容变更,应依规履行报批程序。

四、监测过程中,加强阈值研究,及时调整和优化初设阈值,确保预警系统的有效性。阶段监测后,基于该阶段采集的监测数据,加强病害与影响因素的关联性研究,为监测预警系统优化迭代提供数据支撑。

请你局加强对该项目的管理,并指导地方文物管理部门做好工程资料的校核、收集、整理工作,工程完工自验合格后,及时报请验收。

河北省文物局

2022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