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河北省立足本省实际,多措并举,初步构建起“打击前置、机制引领、建强队伍、注重质效”的打防文物犯罪工作新格局,有效打击和遏制全省各类文物犯罪活动。
高位部署,考核引领提质效。河北省公安机关、文物部门多次召开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研究部署工作,落实打防责任,将打击防范文物犯罪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刑警总队与省文物局密切协作,深入调研摸排,建立打防工作体系。省政府将文物安全保护纳入各地文明城市建设负面清单,省公安厅将打击防范文物犯罪纳入“全省重点考评项目”,增加文物项目,推动各市县提高政治站位,加大工作力度,提升打防质效。
破案攻坚,重拳打击出成效。公安机关和文物部门聚焦重大案件,同步上案、集中优势资源,强力破案攻坚,唐山清东陵温禧贵妃墓被盗掘案、昭西陵柱头被盗案,部督定州汉墓群系列被盗掘案、贡院特大文物被盗案等一批大案全部侦破,及时追缴涉案文物。省、市两级同步挂牌督办各类积案和在侦现案,实行全链条打击,深挖磁县北朝汉墓被盗掘案等4起案件线索,侦破隐案1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7名,追缴涉案文物189件(三级以上文物18件)。公安机关建成高危人员库,狠抓情报导侦,主动搜集线索。2020年破获26起文物案件中,利用情报与数据研判破案的占50%;2021年以来,打掉4个倒卖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17名,追缴文物104件。
创新机制,综合施策夯基础。公安机关通过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奖励办法等方式,着力构筑长效治本体系。先后印发了《公安机关联合打防文物犯罪常态工作机制》《关于进一步加强打击和防范文物犯罪的工作意见》《打击防范文物犯罪工作长效机制》《全省打击和防范文物犯罪奖励办法》等措施办法,强力整合治安、网安、技侦、情报等资源优势,细化职责任务,实化打防举措,将年度奖励基金追加至40万,先后对成绩突出的25个先进集体和76名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有效调动工作积极性。
建强队伍,充实力量挖潜能。一是打造专业队伍,根据发案形势、文物分布、警力配置等,推动建设专业队伍试点单位,保定曲阳作为第一批试点,调配警力成立打击文物犯罪工作队,石家庄行唐、唐山遵化等多地也积极组建工作队。二是创建省级专家人才库,筛选确定专家团队,建立起省级打击文物犯罪人才库。三是会同文物部门建设文物保护志愿者队伍,广泛吸收社会力量,参与巡查、举报文物犯罪线索,提高全社会防范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