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文物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河北省博物馆精品原创展览评选推介活动的通知
来源:河北省文物局
日期:2022-07-07 11: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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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文物发〔2022〕204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文物局、雄安新区宣传网信局、省属各博物馆:

为进一步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和中宣部等九部委《关于推进博物馆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守正创新,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提升全省博物馆公共服务水平,促进博物馆推出更多更好原创性陈列展览,推动博物馆高质量发展,我局将组织开展2022年度河北省博物馆精品原创展览评选推介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突显博物馆陈列展览“守正创新、特色鲜明、科技引领、系统集成、绿色低碳、社会参与”新发展理念的导向作用,推进博物馆发展理念、技术、手段、业态创新,推动全省博物馆陈列展览健康发展,鼓励更多具有历史、科学、艺术等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通过原创展览向公众普及,对具有优秀设计与创意思维的精品原创展览进行推广。

二、申报范围

(一)申报单位:省内依法登记备案的博物馆

(二)申报展览项目:2022年策划实施的原创展览项目(含2021年开幕、展期延续至2022年的原创展览项目)。

三、申报要求

除符合《河北省博物馆原创展览认定暂行办法》所规定的一般性要求以外,着重以庆祝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胜利召开为主题原创展览项目的申报,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

此外,评选推介工作还向兼具以下条件的原创展览倾斜:

(一)坚持正确的导向性,具有学术价值,坚持展览内容的原创性。

(二)形式设计具有原创性,具有艺术品展项、互动展项、装置展项等艺术类、机械类特色展项创意实践。

(三)开展具有影响力的宣传推广与社会教育活动。

(四)开发展览配套具有教育价值的文物创意产品项目。

(五)出版展览配套学术著作或图录。

(六)制作多媒体主介质展项,含多媒体短视频、声光电合成技术展项、增强现实场景展项等。

四、推介项目设置

推介活动主要设置“全省十佳文物类精品原创展览”“全省十佳非文物类精品原创展览”两大项,结合申报情况另设“重大活动特别展”“最佳革命文物原创展览”等单项。

五、申报工作

(一)申报单位需认真填写《河北省博物馆精品原创展览推介申报书》(见附件),并提供相关文字、图片资料和数字化展览(U盘报送)。每单位申报数量原则上不超过2项。

(二)“申报书”要求为A4纸打印、左侧装订,一式五份;附件要求:展陈文本大纲,A4纸打印、左侧装订,一式两份;形式设计方案,A3纸彩色打印,左侧装订,一式两份;提供能全面介绍该陈列展览的PPT电子文件和视频材料,视频播放时间在8分钟内,格式为mp4;提供展览海报、展厅照片(5-10张,每张5M以上),重点展品照片(5-10张,每张5M以上)。

(三)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文物局、雄安新区宣传网信局负责汇总辖区申报材料并报省文物局博物馆处。

(四)省属各博物馆可将本单位申报材料直接报送省文物局博物馆处。

(五)报送截止日期为2022年9月30日。

联系人:姚  飞 0311-85377052

魏筠涛 0311-85377001

邮箱:swwj85377001@163.com

邮寄地址:石家庄市长安区西大街46号 河北省文物局

附件:河北省博物馆精品原创展览推介申报书

河北省文物局

2022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