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文物局关于2022年度部门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文物局,雄安新区宣传网信局,省直各文博单位,局机关各处室: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冀政办字〔2022〕57号)及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冀文旅政法字〔2022〕10号)要求,我局对现有的3件部门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决定对3件部门规范性文件予以保留,继续有效。现予公布。
附件:保留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河北省文物局
2022年9月14日
附件:
保留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1 |
河北省文物局关于印发《河北省文物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 |
冀文物发〔2013〕385号 |
2 |
河北省文物局关于发布施行《河北省文物局行政复议办案程序规定》的通告 |
冀文物发〔2013〕386号 |
3 |
河北省文物局、河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文物建筑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则(试行)》、《河北省文物系统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
冀文物发〔2015〕44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