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冀文物许字[2016]32号)
来源:河北省文物局
日期:2016-06-06 16:02:00
【字号:

蔚县文物事业管理所:

  你单位于2016年5月19日向我局提出蔚县玉皇阁保护维修工程开工的行政许可申请,我局于2016年5月19日依法受理。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我局决定准予你单位行政许可。

  我局将于作出本决定之日起8个工作日内向你单位颁发、送达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证件。

  2016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