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窟寺是我国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河北省石窟寺分布广泛、内容丰富,集建筑、雕塑、壁画、书法等艺术于一身,充分体现了中华民族的审美追求、价值理念、文化精神,蕴含着深厚的历史文化价值,体现了中华文化源远流长的特色,见证了中华文明多元一体发展格局,加强石窟寺保护利用工作意义重大。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石窟寺保护利用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石窟寺保护利用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近年来,在国家文物局大力支持下,河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石窟寺保护利用工作,河北省文物局全力推进,全省石窟寺调查和保护利用取得明显成效。
北响堂山3号窟藻井
北响堂山大佛洞佛像
北响堂山刻经
开展专项调查
河北石窟寺主要集中在西部太行山沿线,且多处在山高林密,道阻且长,环境艰险地带。为摸清全省石窟寺文物资源家底,按照国家文物局关于开展全国石窟寺专项调查工作的要求,2020 年 10 月,河北省文物局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全省石窟寺专项调查工作,成立河北省石窟寺专项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组;由河北省文物与古建筑保护研究院牵头组建三支调查小组,制订《河北省石窟寺专项调查工作实施方案》。当年11月,河北石窟寺专项调查动员会在张家口市召开,全面启动省内石窟寺调查工作。
鉴于时间紧、任务重,在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的基础上,调查组将石窟寺(含摩崖造像)基本情况、保存状况和主要风险及病害成因、保护管理情况、安全防范情况等作为调查重点,通过创新工作方法,做好安全保障,抽调专业力量,确定集中与分组相结合、全面调查和重点调查相结合、石窟寺文物本体信息和载体环境信息相结合、学术调查和现状调查相结合的“四结合”原则,根据有关规范和标准,认真填写各项调查登记表,确保基础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科学性。调查工作自北向南推进,率先在张家口市展开,队员们克服了张家口、承德等塞外地区冬季低温寒冷、多雨雪、地形阻隔和杂物掩盖等困难,应对现场调查面临的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和防控要求,及时调整工作方式方法,完成了大量无路可达、自然灾害易发等赋存环境恶劣的中小石窟调查,确保了整个石窟寺专项调查工作的进度、质量和安全。在调查中,队员们还注意加强石窟保护利用的政策宣传,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引导地方政府、文物部门和当地群众,加强石窟寺合理保护利用,确保文物安全。
在省文物局的统一安排部署下,调查组与地方文物部门通力合作,经过实地调查、专家评审、修改完善石窟寺调查报告等,于2021年3月底完成石窟寺专项调查工作全部任务;4月至6月完成了省内15处重要石窟的深化调查,以及重要洞窟三维建模和造像正射影像处理,编制了15处文物保护单位深化调研报告。编制形成《河北省石窟寺专项调查工作报告》《河北省石窟寺文物名录》《河北省石窟寺安全防范情况报告》《河北省石窟寺保护队伍建设情况报告》《河北省石窟寺近五年内保护工作规划建议报告》等调查成果材料,圆满完成各项调查任务。
经过石窟寺专项调查,河北现存北魏至清石窟寺(含摩崖造像)104 处。主要分布于西部太行山沿线,北部燕山地区也有分布,涉及8个设区市。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0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7处,市县保36处,未定级31处。包括龛窟830个、造像18605尊,列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以上的保护范围面积合计 4521215 平方米、相关文物建筑面积(按石窟面积和摩崖造像投影面积统计)33013.69平方米。除佛教石窟外,也有少量的道教石窟。
张家口下花园北魏石窟是河北省现存最早的石窟。北齐石窟数量较多,集中分布于邺都附近的冀南地区。其中北齐皇室凿建的响堂山石窟在佛教史、艺术史上均具有极高价值,在国内外影响深远,1961年被国务院公布为第一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隋、唐石窟以石家庄市元氏县封龙山为代表,该石窟为第七批国保单位。宋金造窟主要分布于邯郸、石家庄,其中平山县瑜伽山弥勒大佛高达9米,为重要代表,也是第七批国保单位。邯郸市涉县曲里千佛洞面积近40平方米,造像3000余尊,为河北省最重要的明代石窟,为第八批国保单位。道教石窟有张家口市赤城县的滴水崖朝阳观石窟、保定市阜平苍山石佛堂等,均为明代石窟。赤城滴水崖朝阳观存洞窟7座,造像49尊,是河北省最重要的道教石窟群。承德磬锤山为一处清代藏传佛教摩崖龛像群。
石窟寺调查是继长城资源调查后,在国家文物局统一部署下,河北省又一次专项文物资源调查。全体队员恪尽职守,担当作为,圆满完成了调查工作,展现出良好的精神风貌。通过调查,摸清了河北石窟寺的基本情况,系统掌握全省石窟寺的保存、病害、保护管理、安全防范、保护利用等状况,锻炼了一批石窟寺保护研究利用的专业技术人员,为下一步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河北石窟寺资源夯实了基础。
近日,在 2022 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兰州主场城市活动中,国家文物局通报表扬了全国石窟寺专项调查工作突出贡献先进单位和优秀个人。河北省文物局文物保护处、河北省文物与古建筑保护研究院获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并有 6 人获得优秀个人荣誉称号。
开展专项课题调研
2021 年 3 月至 10 月,为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石窟寺保护利用工作安排部署和国家文物局的工作安排,河北省文物局设立石窟寺保护利用专项课题,组织对省内石窟寺保护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并形成《河北省石窟寺保护管理调研报告》。针对河北104处石窟寺(含摩崖造像),省文物局选取其中具有代表性的石窟,通过实地考察、召开座谈会、查阅相关资料等方式,对省内石窟寺的管理、安全、考古、保护、展示利用等工作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全面、深入、真实地掌握了全省石窟寺保护利用的基本情况、存在的问题等。对于调研中发现的问题,省文物局做出下一步工作安排,推动全省石窟寺保护利用的政策制定、规划编制、经费投入、工程实施、专业人才培养等工作。
加强顶层设计
在全面摸清石窟寺的基本情况、保存状况、主要风险、保护管理等情况的同时,河北积极布局谋篇,加强规划编制,推进保护方案制定,建立完善石窟寺安全长效机制。
印发《河北省加强石窟寺保护利用工作方案》2020年10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北省加强石窟寺保护利用工作方案》,明确了全省石窟寺保护利用指导思想,确立了总体目标,部署了主要任务,制定了保障措施,为全省石窟寺保护利用作出系统安排,提供顶层设计和政策支持。
《方案》指出,到2022年底,石窟寺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取得重要进展,全面消除石窟寺重大险情,石窟寺“四有”工作基本健全,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石窟寺安防设施全覆盖。到“十四五”末,部门间密切合作、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石窟寺保护长效机制基本形成,石窟寺保护利用水平显著提升。
《方案》提出10项主要任务:加大石窟寺抢救性保护力度;建立石窟寺安全长效机制;深化学术研究和价值挖掘;加强石窟寺数字化保护利用;提升石窟寺综合展示水平;规范石窟寺旅游开发活动;深化石窟寺文化交流合作;发挥科技支撑和引领作用;加强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推进机制体制改革创新。并明确了实施保障:加强组织领导,省级文物主管部门充分发挥行业指导作用,石窟寺所在地政府承担主体责任,统筹石窟寺保护管理、监管等责任;强化投入保障,按照国家要求,落实石窟寺所在地政府财政支出责任;加强督促落实,强化石窟寺保护责任落实督导,实行石窟寺保护情况通报制度。同时,对重点任务进行了责任分工,分级落实政府和部门责任。到2025年末,基本形成部门间密切合作、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石窟寺保护长效机制。
《方案》的出台,标志着全省石窟寺保护利用迎来了重大历史性机遇,开创全省石窟寺保护利用工作新局面。两年来,省文物局在贯彻落实《方案》上主动作为、下功夫、出实招,积极推动新时代包括石窟寺在内的全省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
坚持规划先行 近年来,省文物局积极敦促地方政府,指导市级文物主管部门,开展重点石窟寺规划编制申报工作。娲皇宫及石刻保护规划已由河北省人民政府公布实施;响堂山石窟文物保护规划业经国家文物局同意,省文物局核准,峰峰矿区政府正在履行呈报省政府公布程序。
健全文物安全长效机制 省文物局持续开展石窟寺文物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推动石窟寺安防设施全覆盖。联合公安机关持续开展全省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有效遏制涉石窟寺的文物犯罪;联合消防救援部门,集中整治文物消防隐患和问题。对擅自改变国有文物建筑用途违法违规进行宗教活动的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建立问题台账,进行清理整顿;开展石窟寺违规妆彩、涂画、燃香专项整治工作,杜绝妆彩、重绘、重塑等不当行为。这些有力举措,是推动新时代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作的有力保障。
北响堂山石窟
开展石窟寺专项调查
开展石窟寺专项调查
开展石窟寺专项调查
以重大项目为抓手,
全力推进河北石窟寺保护利用工作上台阶
近年来,省文物局根据全省石窟寺专项调查成果,按照《河北省加强石窟寺保护利用工作方案》,积极争取资金支持,坚持抢救性保护与预防性保护并重,以重点石窟寺保护工程为抓手,实施重要石窟寺保护加固、保护设施及安全防范工程,分类开展中小石窟寺保护抢救安全防范工程;做实做细日常养护和监测工作,定期开展文物健康评估;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全面推动石窟寺保护展示利用工作上台阶。
通过重大项目实施提高专业和技术研究能力,带动石窟寺保护整体水平提升 重点实施了响堂山石窟、娲皇宫及石刻、水浴寺石窟等一批价值突出的重要石窟(石刻)保护、展示及设施建设项目,全面消除重大险情。实施了瑜伽山摩崖造像弥勒阁及摩崖造像、龙门崖摩崖石刻抢险加固等工程。推动南响堂石窟寺院维修项目开工实施,并将南响堂石窟保护设施前期研究、曲里千佛洞石窟项目列入维修计划,正在组织设计方案编制工作。
推动相关技术防范项目建设,实施一批石窟寺安防工程 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以上的石窟寺安防工程已全部立项,目前已实施10多项,其余的正在全力推进方案编制报审工作,争取本年末使省级以上石窟寺安全防范系统实现全覆盖,全面提升石窟寺保护能力。
推进石窟寺日常养护管理常态化,有序开展考古工作 加强日常养护和监测工作。定期开展文物健康评估,有效开展石窟寺保护常态化,分类开展中小石窟寺保护抢救、安全防范工程,实现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石窟寺安防设施覆盖力。有序开展考古调查、价值阐释、艺术研究和成果普及,推动将河北省重要石窟寺考古工作纳入国家中长期计划。
持续推进全省重要石窟寺洞窟、雕像、摩崖造像等数字化工作 依据国家石窟寺数据采集、加工、管理等标准规范,省文物局已安排专业机构持续开展全省重要石窟寺洞窟、雕像、摩崖造像等数字化工作,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全面提升石窟寺保护展示水平,并纳入全省文物建筑数字化平台,加强石窟寺数字资源管理和共享共用。
加强重点石窟寺文物保护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 强化文物管理人员专业力量配备,逐渐壮大人才队伍。创新、优化中小石窟寺管理模式,提升管理和专业水平。
规范石窟寺旅游开发活动 省文物局要求,坚持发展旅游以保护为前提,避免过度商业化、娱乐化。对已核定、公布开辟为景区的石窟寺核定游客承载量和重点洞窟的最大瞬时容量,采用限时限流、预约服务等方式规范引导参观活动。提升石窟寺讲解服务质量,规范讲解服务;开展广泛宣传,提高石窟所在区县乡镇民众认知。
石窟寺保护赋能乡村振兴 河北石窟寺大多地处山区,现有响堂山石窟、娲皇宫及石刻等2处国保单位作为主体对游人开放,磬锤峰摩崖造像遗址、抱犊山石窟及石刻等作为旅游景区的一部分对外开放,封龙山石窟等文物遗存较丰富,具备对外开放的潜力。这些石窟寺作为文物旅游资源,在满足人们精神文化需求,增强文化自信,助力乡村产业振兴、乡风文明,改善村民生活环境和提升地域文化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