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你局《关于呈报丰润中学校旧址维修项目设计方案的请示》(唐文物字〔2019〕51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方案。
二、项目实施前,补充、修改以下内容,报我局备案:
(一)补充反映重要部位结构、形制及建筑残损情况的现状照片,梳理文本图纸,加强内容表述前后对应性,如:屋面做法材料表述矛盾混乱、设计图中混杂现状残损内容等。
(二)结合建筑功能和使用需求,综合评判现存材料、做法的适用性及对文物建筑风貌的影响,遵守“最小干预”原则,进一步调整相关措施。如:拆砌总务处、会议室等建筑后期补砌红砖墙,铲除内墙水泥打底重做掺灰泥底层,拆除木地板、磁砖地面恢复水泥地面,剔除墙体、院地面水泥勾缝等。
(三)细化图书馆断裂石过梁及一层B轴墙体残损勘察、评估内容,补充结构加固必要性说明和不同加固方法论证,提出适用条件和选择要求。
(四)全部建筑屋面均进行整体揭瓦、六角亭整体落架必要性不足,进一步分析围墙纠偏的可行性,补充铁皮瓦防锈和油饰方案。
(五)根据修改后的方案调整预算。
三、工程实施中,注意加强现场情况的研究,做好施工前及施工过程中的记录,如有重要内容变更,应依规履行报批程序。
请你局按照《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加强对该工程项目的管理,并指导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做好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工程完工自验合格后,及时将工程总结报告等资料报我局。
河北省文物局
2019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