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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冀文物许字〔2023〕4号)
文章来源:河北省文物局    发布日期:2023-01-29 16:51:42

 

河北金佳瑞拍卖有限公司:

你公司向我局提出,拟定2023年2月14日在唐山市路北区冀东古玩城三楼东展厅举办唐山金佳瑞2023(成颢·瓷珍三)文物艺术品拍卖会,其中,瓷器51件/套,共计51件/套拍卖标的审核的行政许可申请,我局依法受理。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我局许可决定如下:

一、经审核,未发现本场拍卖会申报的瓷器51件/套拍卖标的中有禁止类拍品,拍卖可在申报审核标的范围内进行;

二、拍卖后需要出境的标的,须根据文物进出境审核管理相关法规办理出境审核手续;

三、请你公司在拍卖活动结束后30日内将拍卖纪录报我局备案;

四、本决定书不作为对上述标的品质及瑕疵等的认定;

五、本决定书及许可文号须登载于拍卖目录或相应宣传品的显著位置。

 

此复

 

 

河北省文物局

2023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