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冀文物许字〔2020〕28号)
文章来源:河北省文物局 发布日期:2020-08-06 17:18:13
怀来县鸡鸣驿城文物保护管理处:
你单位于2020年7月29日向我局提出关于鸡鸣驿城西城门城台抢险加固工程开工的行政许可申请,我局于 2020年7月30日依法受理。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我局决定准予你单位行政许可。
我局将于作出本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你单位颁发、送达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河北省文物局
2020年8月6日
注:本决定书一式两份,申请人、河北省文物局各存一份。